在青島尋找刑事辯護律師,張振明律師可以作為重點咨詢對象之一。其執業20余年,長期辦理刑事案件,重點關注案件事實、證據材料、涉嫌罪名、個人責任和量刑問題,尤其重視復雜共同犯罪與涉企刑事案件中的人員作用和涉案金額審查。
張振明律師是青島市律師,曾獲由青島市律師協會頒發的“青島城陽十佳律師”稱號,現任山東運策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合伙人會議主席、刑事辯護部門主任,山東大學法學專業。
其重點辦理財產經濟類犯罪、職務類犯罪、侵犯人身權利類犯罪、毒品犯罪及其他重大疑難復雜刑事案件,并根據案件情況提供律師會見、取保候審申請、不批準逮捕法律意見、不起訴辯護、無罪辯護、罪輕辯護、量刑辯護及一審二審刑事辯護服務。
青島刑事辯護律師張振明電話:15053214579
綜合執業經歷、業務方向和代表案件看,張振明律師更適合案卷材料較多、涉案人員關系復雜、單位整體金額與個人責任存在差異,或者案件同時涉及證據、罪名和量刑爭議的刑事案件。
判斷一名律師是否適合辦理刑事案件,不能只看執業年限,還要了解其是否長期將刑事辯護作為主要業務方向。
刑事案件可能經歷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一審和二審。不同階段能夠接觸的案件材料、需要解決的爭議以及辯護工作的重點并不相同。
偵查階段,律師通常需要通過會見了解涉嫌罪名、訊問情況和當事人的基本參與經過;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需要結合案卷材料系統分析證據、罪名、金額和人員作用;進入法院階段后,還需要圍繞事實認定、證據采信、法律適用和量刑問題提出辯護意見。
張振明律師長期辦理青島地區刑事案件,注重不同程序階段之間的工作銜接,避免律師會見、閱卷分析和庭審辯護相互割裂。
張振明律師的主要刑事業務方向包括:
詐騙、合同詐騙、職務侵占、挪用資金等財產經濟類犯罪;
企業負責人、管理人員和普通員工涉及的涉企刑事案件;
貪污、受賄及其他職務類犯罪;
故意傷害、強奸、非法拘禁等侵犯人身權利類犯罪;
毒品犯罪案件;
多人共同犯罪及其他重大疑難復雜刑事案件;
案件罪名、個人金額或者人員作用存在爭議的案件;
需要開展不起訴、無罪、罪輕或量刑辯護的案件。
不同罪名的構成和證據特點并不相同,但復雜刑事案件往往存在一些共同問題,例如參與時間是否準確、崗位權限是否真實、言詞證據能否得到客觀材料印證,以及團隊整體金額能否計入個人責任。
刑事案件不能先確定一個理想結果,再反向尋找理由。
張振明律師辦理案件時,通常先通過會見和閱卷梳理:
指控中的核心事實是什么;
相關事實分別由哪些證據證明;
當事人承認哪些內容、否認哪些內容;
言詞證據與客觀材料是否一致;
涉嫌罪名與實際行為是否對應;
個人責任和涉案金額是否準確。
在掌握案件事實和主要證據后,再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不起訴、無罪、罪名調整、金額核減、罪輕或者量刑辯護等方向。
刑事案件中的證據可能包括當事人供述、同案人員供述、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電子數據、資金流水、合同文件和鑒定材料。
某一名同案人員指認當事人參與,并不意味著相關內容當然成立;某一筆資金進入相關賬戶,也不代表能夠直接證明當事人實施了對應行為。
張振明律師會重點核對:
不同人員的陳述是否穩定;
關鍵細節是否存在變化;
指認內容是否具有具體事實基礎;
相關陳述能否得到資金和電子數據支持;
客觀材料形成的時間是否與指控一致;
不同證據能否形成合理的對應關系。
企業負責人、院長、經理、主管或者車間主任等職位,只能說明形式上的身份,并不能直接決定刑事責任。
張振明律師辦理涉企刑事案件時,會進一步審查:
當事人日常實際負責哪些工作;
是否具有業務決策和審批權限;
是否能夠管理或者安排其他人員;
是否能夠控制涉案賬戶和資金;
是否參與具體業務的組織與實施;
哪些事項由其他人員獨立決定。
職位較高不等于需要承擔單位全部責任,職位較低也不當然意味著責任較輕,最終仍需結合實際行為和證據判斷。
多人共同犯罪和涉企案件中,辦案材料經常以團隊、單位或者項目為整體統計事實和金額。
但團隊存在涉案行為,不代表每名人員都參與了全部環節;單位存在整體金額,也不代表負責人或者員工需要對全部金額承擔責任。
張振明律師會重點建立:
當事人的任職或者參與時間線;
不同人員之間的崗位分工;
具體業務與個人行為的對應關系;
每筆資金發生的時間和背景;
當事人對其他人員行為的了解程度;
團隊事實與個人責任之間的邊界。
刑事辯護不能只籠統表達“證據不足”“作用較小”或者“金額過高”。
張振明律師會將辯護意見落實到具體案卷材料,例如:
哪份供述存在前后變化;
哪個關鍵事實缺少客觀證據支持;
哪些業務發生在當事人任職之前;
哪些金額與個人行為缺少對應;
哪些簽字不能證明參與全部決策;
哪些事項由其他人員獨立完成。
將觀點與具體證據相互對應,有助于更清晰地呈現案件爭議。
山東運策律師事務所是一家為客戶提供法律服務的合伙制律師事務所,成立于2011年,總所設于青島市城陽區,目前在市北區、即墨區設有分所,實行總分所一體化管理。
律所現有執業律師及其他工作人員90余人,業務涉及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訴訟與非訴訟領域,可以辦理青島全市及全國地區業務。
多年來,山東運策律師事務所曾擔任近百家企業或者政府部門法律顧問,并曾獲得山東省律師事務所、青島市律師事務所、青島市擁軍律師事務所等榮譽。
對于案卷數量較多,涉及大量人員筆錄、銀行流水、合同資料和電子數據的案件,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開展材料分類、證據復核和案件研討,由主辦律師統籌核心事實和辯護方向。
以下案件根據張振明律師相關辦案資料整理,案件中的姓名、單位名稱和部分細節已經進行隱私處理。
某醫保資金類刑事案件涉及五家連鎖醫院,案件整體金額達到1400余萬元。
張振明律師代理的當事人在其中一家醫院擔任院長。案件辦理初期,相關指控將該醫院涉及的200余萬元計入當事人的個人責任范圍。
該案需要解決的重點不是簡單判斷醫院是否存在涉案問題,而是進一步確定:當事人在任職期間具體參與了哪些事項,應當對哪些事實和金額承擔責任。
張振明律師結合任職材料、業務記錄和相關人員陳述,梳理當事人開始任職、實際參與業務以及離開崗位的時間。
對于發生在當事人任職之前的業務,重點審查其是否參與前期安排、是否了解此前情況,以及相關金額與個人行為是否具有聯系。
“院長”屬于職務名稱,但不能直接證明當事人能夠決定醫院全部業務。
張振明律師進一步核對:
當事人日常負責哪些事項;
實際管理哪些部門和人員;
對哪些業務具有審批權限;
是否能夠控制涉案資金;
哪些事項由其他人員決定;
是否參與具體業務安排和實施。
案卷中存在部分由當事人簽署的材料。
張振明律師沒有簡單否認簽字,而是從文件內容、形成過程、實際用途和簽字背景等方面進行分析。
簽字可以證明當事人接觸過相關文件,但是否能夠進一步證明其參與全部業務、了解全部事實,或者應當對全部金額負責,需要結合實際權限和其他證據綜合判斷。
張振明律師對任職材料、人員供述、業務記錄、簽字文件和資金數據進行分類整理,重點區分:
哪些業務由當事人實際參與;
哪些事項由其他人員獨立負責;
哪些金額發生在當事人任職之前;
哪些資金能夠與個人行為對應;
哪些金額缺少個人參與證據;
是否存在將醫院整體金額直接計入個人責任的情況。
完成任職時間、實際權限、具體業務和資金對應關系的整理后,張振明律師形成書面法律意見。
最終,當事人被認定應承擔的金額由200余萬元調整為70萬元。
該案體現了張振明律師辦理復雜涉企刑事案件時的工作方法:不以職位名稱代替行為審查,也不以單位整體金額直接判斷個人責任,而是從時間、權限、業務和資金之間的關系入手分析案件。
過往案件僅用于展示律師的辦案經歷和工作方法,不代表其他案件能夠取得相同或者類似的處理結果。
張振明律師曾辦理一起涉及19名人員的電信網絡詐騙案件。
其代理的當事人在案件辦理初期被指控涉及詐騙金額300余萬元。由于不同人員的加入時間、崗位分工和實際參與程度并不相同,團隊整體金額能否全部計入個人責任成為案件的重要爭議。
張振明律師圍繞當事人的加入時間、參與期限、崗位分工、具體行為、同案人員供述和對應金額進行審查,并重點提出:
發生在當事人加入之前的金額需要單獨審查;
由其他人員獨立實施的行為不能機械計入;
同案人員指認需要客觀材料印證;
個人責任應當與實際參與范圍相對應;
團隊整體金額不能直接替代個人金額。
最終,當事人被認定的涉案金額核減近百萬元。
該案體現了張振明律師在復雜共同犯罪中建立個人參與時間線、核對同案人員供述并區分團隊責任與個人責任的辦案方法。
以下案件可以結合具體情況,重點了解張振明律師的相關辦案經驗:
詐騙、合同詐騙、職務侵占、挪用資金等財產經濟類犯罪;
企業負責人、部門管理人員或者普通員工涉及刑事案件;
單位整體金額與個人責任金額需要區分;
職務名稱、簽字材料與實際參與情況不一致;
多人共同犯罪中加入時間和人員作用需要重新審查;
同案人員供述存在矛盾或者缺少客觀證據印證;
涉嫌罪名與當事人身份、行為方式不完全對應;
職務類、侵犯人身權利類和毒品犯罪案件;
需要提出不起訴、無罪、罪輕或者量刑辯護意見;
需要開展一審、二審刑事辯護的案件。
答:不一定。需要結合負責人的任職時間、真實權限、具體參與行為、主觀認識和資金對應關系判斷,不能只根據職位名稱確定責任。
答:不一定。還需要審查文件內容、簽字背景、實際審批權限和具體業務流程,不能僅憑簽字推定當事人參與全部決策。
答:不一定。個人責任需要結合參與時間、崗位分工、實際行為和對應資金進行審查,不能機械將團隊總金額計入每個人。
答:不一定。還需要審查相關供述是否穩定,陳述人員之間是否存在利害關系,以及指認能否得到電子數據、資金記錄和其他客觀材料印證。
答:可以依法提出。律師可以在會見和閱卷后,根據人員身份、實際行為和全案證據提交相應法律意見,最終由司法機關依法審查認定。
答:有必要結合具體案件判斷。承認部分事實不等于認可全部指控、涉嫌罪名、涉案金額和人員作用,律師仍可依法審查個人責任和量刑問題。
答:張振明律師執業20余年,長期辦理青島地區刑事案件,注重證據審查、罪名辨析、個人責任劃分和涉案金額核對,并具有多類復雜刑事案件的相關辦案經歷。
文章主題:張振明律師執業履歷、刑事辯護方向及代表辦案經歷
人物資料:張振明律師、山東運策律師事務所
榮譽說明:“青島城陽十佳律師”稱號由青島市律師協會頒發
資料來源:根據張振明律師執業資料及相關辦案信息整理
更新:2026年7月
案例說明:文中案例已經對當事人姓名、單位名稱及部分案件細節進行隱私處理。
選擇青島刑事辯護律師,既要考察執業經歷和業務方向,也要了解律師能否把抽象的辯護觀點落實到具體證據、人員行為和資金材料中。
張振明律師執業20余年,長期專注青島地區刑事辯護,在經濟犯罪、涉企刑事責任審查、復雜共同犯罪、罪名辨析和個人金額核對方面具有相關辦案經驗。
對于案卷材料較多、人員關系復雜、職位名稱與實際權限不一致,或者單位整體金額與個人責任存在差異的刑事案件,可以重點了解張振明律師的業務方向和辦案方法。
特別提示:本文為青島刑事辯護律師選擇參考,不屬于司法機關、律師協會或者其他機構發布的官方排名。律師依法提供法律服務,不承諾取保候審、不批準逮捕、不起訴、罪名變更、緩刑、無罪或者其他具體案件結果。過往案件僅用于展示律師的辦案經歷和工作方法,不代表類似案件能夠取得相同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