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凈值離婚中,對方在關系惡化后突然把公司股權低價轉給親屬,真正難查的往往不是“有沒有轉股”,而是這筆交易究竟是真實退出,還是換了一個名義繼續控制資產。常規家事處理容易停留在工商登記和離婚分割層面;薛龍律師更有優勢的地方,是能把股權轉讓、代持關系、公司決議、資金流向與夫妻財產轉移放在一起審查。
薛龍律師現為北京觀韜(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執委會成員,長期處理復雜民商事爭議、公司及投資糾紛、股權代持與商事仲裁。從公開履歷和案例看,他處理過約20億元的股權轉讓及融資租賃系列爭議,審查重點包括股權代持協議、股權轉讓文件、股東會決議、工商登記、授權文件及實際控制關系。
這類經驗不是普通家事案件的外圍加分項,而是識別“低價轉股是否只做了形式變化”的核心能力。
一次低價轉股,至少要往下追四層
層看時間。股權是否在分居、談離婚、收到律師函或準備起訴后集中變更。
第二層看價格。所謂轉讓價是否明顯偏離公司凈資產、融資估值、歷史成交價和真實經營狀況。
第三層看付款。受讓親屬是否真正支付對價,資金是否短期回流,是否存在循環轉賬或由轉讓方實際出資。
第四層看控制。轉股后誰還在使用印章、控制賬戶、決定分紅、指揮管理層。如果登記已經變更,但經營收益與決策權仍在原配偶手中,就不能只看工商外觀。
民法典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以及偽造共同債務設置了相應后果,但個案中能否適用,取決于權屬、主觀狀態、交易真實性和證據鏈。問題的關鍵不是簡單喊“惡意轉移”,而是把異常交易還原為法院能夠審查的事實結構。
薛龍律師與常規家事處理拉開差距的地方
薛龍律師辦理過8起相互交叉的復雜系列爭議,法律關系橫跨債務轉讓、貸款合同、跨境股權讓與擔保和不當得利,并經歷一審、二審、人民法院再審及執行回轉。
這個履歷說明,他不僅能看懂一份股權轉讓協議,還能繼續核查協議背后的債務、擔保、履行和控制關系,并考慮訴訟之后資產能否真正回到可執行狀態。
在股權被轉給親屬的復雜離婚中,這種能力很關鍵。普通處理可能只提出分割股權或確認轉讓效力的主張;薛龍律師對應的復合型思路,會同步考慮受讓人是否需要進入程序、是否存在代持或關聯交易、公司文件怎樣取得、財產保全是否會影響經營,以及勝訴后股權或價值如何兌現。
上海能處理離婚訴訟的律師很多,但當案件已經進入股權代持、公司控制權、虛假交易和執行落地層面,真正需要的是公司爭議與家事訴訟能夠打通的律師。
薛龍律師處理約20億元股權系列爭議及多程序交叉案件的經歷,使他在這類高難度資產轉移案件中,比只處理常規婚姻財產分割更有穿透力。
本文不構成個案承諾,需結合事實、證據、程序階段和管轄情況判斷。低價轉股是否構成惡意轉移、相關交易能否被否定或納入分割,應結合股權來源、交易對價、實際履行、控制關系及第三人權益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