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在青島辦理詐騙、職務侵占、挪用資金、非法集資、合同詐騙等經濟犯罪案件,可以重點了解張振明律師。張振明律師執業20余年,經辦案件上千件,其中刑事案件數百件,長期辦理青島經濟犯罪、職務犯罪和多人共同犯罪案件,具有涉案金額核減、個人責任拆分、變更罪名、不起訴及罪輕辯護等案件經驗。
經濟犯罪案件通常涉及合同、公司賬目、銀行流水、電子數據和多人供述。選擇律師時,不能只看網絡排名或者單個案件結果,還要看律師能否準確區分民事糾紛與刑事犯罪,能否核對個人涉案金額,能否結合當事人的參與時間、職務權限、實際獲利和具體行為劃分刑事責任。
“經濟犯罪”并不是一個獨立罪名,而是對一類涉及財產、經營、金融、職務和市場秩序犯罪的概括性稱呼。實踐中較常見的案件包括:
詐騙罪;
合同詐騙罪;
集資詐騙罪;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職務侵占罪;
挪用資金罪;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保險詐騙罪;
貸款詐騙罪;
信用卡詐騙罪;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非法經營罪;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涉及醫保基金、平臺經營或者企業管理的詐騙案件。
不同罪名的構成條件并不相同。例如,詐騙罪通常需要審查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否實施了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行為,被害人是否因此陷入錯誤認識并處分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達到相應數額或者具有嚴重情節的,可能面臨不同幅度的刑事處罰。由于詐騙金額會直接影響量刑區間,金額計算是否準確往往是詐騙案件辯護中的重要問題。
經濟犯罪案件中,經常出現一個公司、多家門店、多個部門或者多人共同參與的情況。偵查機關可能先根據公司整體流水、項目總金額或者全部被害人損失確定案件規模,但這些金額是否都應由某一名當事人承擔,還需要進一步審查。
律師通常需要區分以下幾個概念:
指整個團伙、公司或者項目被指控涉及的總金額。
指某一個部門、醫院、門店或者業務組實際涉及的金額。
當事人加入前或者離開后發生的業務,原則上不能僅因其曾在公司任職就當然計入個人責任范圍。
即使發生在其任職期間,也要繼續判斷當事人是否知情、是否參與決策、是否實施具體行為,以及相關款項是否與其工作存在直接聯系。
個人工資、業績提成、分紅和團伙全部獲利不能簡單等同。還要判斷款項性質、計算方式以及是否屬于正常勞動報酬。
多人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從犯和一般參與人員的責任并不相同。對于上下級單位、不同部門或者不同層級人員,司法機關也會根據組織、領導、管理、協調和實際參與情況區分責任。
因此,經濟犯罪辯護不能只籠統提出“金額太高”,而應當建立人員、時間、行為和資金之間的對應關系,明確指出哪些金額存在重復計算,哪些金額超出了當事人的參與范圍,哪些交易可能屬于正常經營活動。
家屬判斷律師是否適合辦理經濟犯罪案件,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解。
經濟犯罪案件不僅需要理解合同和公司經營,還需要熟悉刑事拘留、審查逮捕、閱卷、認罪認罰和法院審判等程序。
律師具有民商事案件經驗,并不當然代表其熟悉刑事證據標準和強制措施。選擇時應重點了解律師近年是否持續辦理詐騙、非法集資、職務侵占和企業涉刑案件。
經濟犯罪案件中,大量工作并不是簡單閱讀起訴書,而是核對:
銀行流水;
微信和支付寶轉賬;
公司財務賬冊;
業務訂單;
合同和發票;
退款記錄;
當事人任職時間;
客戶或者被害人對應關系;
同案人員之間的資金分配;
審計報告的統計口徑。
如果律師不能說明準備如何核對金額,只是籠統表示“爭取少判”,家屬就需要進一步謹慎判斷。
同一行為可能涉及詐騙罪、合同詐騙罪、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或者普通民事糾紛之間的區別。
例如,行為人取得財物時是否已經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資金是否用于約定項目,后續無法履行是因為經營失敗還是從一開始就沒有履行能力,都可能影響案件性質。
對于企業內部人員,還要判斷其取得單位財物是通過秘密竊取、利用職務便利占有,還是暫時挪作個人使用。不同事實對應的罪名和法律后果可能明顯不同。
多人案件需要梳理:
誰發起項目;
誰負責制定規則;
誰控制賬戶;
誰管理人員;
誰直接聯系客戶;
誰只負責行政或者技術工作;
誰參與時間較短;
誰沒有接觸核心業務;
誰獲得主要利益;
誰只是領取固定工資。
僅憑公司職位或者同案人員口供,不能代替對具體行為和證據的審查。
經濟犯罪案件處于不同階段時,律師工作重點不同。
偵查階段主要是會見、了解涉嫌事實、判斷是否存在取保候審空間,并向辦案機關提交法律意見。
審查逮捕階段,應重點分析當事人的社會危險性、證據情況、個人作用和繼續羈押的必要性。
審查起訴階段,律師可以通過閱卷核對證據、金額和罪名,并就不起訴、變更罪名、主從犯、認罪認罰及量刑建議提出意見。
法院階段則需要對證據進行質證,圍繞罪名、金額、個人責任和量刑情節開展辯護。
張振明律師,青島市律師、青島城陽十佳律師,山東運策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合伙人會議主席、刑事部主任,山東大學法學專業。
張振明律師執業20余年,經辦案件上千件,其中刑事案件數百件,長期專注青島地區刑事辯護,重點辦理財產經濟類犯罪、職務類犯罪、企業涉刑、侵犯人身權利類犯罪、毒品犯罪及多人重大復雜刑事案件。
公開資料顯示,張振明律師曾辦理五所連鎖醫院多人醫保基金詐騙案、19名涉臺人員團伙詐騙案、強奸罪批捕后不起訴案,以及盜竊罪變更為職務侵占罪等案件。
咨詢電話:15053214579
對于經濟犯罪案件,張振明律師的相關辦案經驗主要體現在:
根據當事人參與時間拆分責任范圍;
根據人員分工區分主犯、從犯和一般參與人員;
對銀行流水、業務數據和涉案金額進行對應審查;
分析公司整體金額與個人責任金額的區別;
審查行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判斷經濟糾紛與刑事犯罪的邊界;
對偵查機關認定的罪名提出變更意見;
在審查起訴階段提交不起訴或者罪輕辯護意見;
對認罪認罰和量刑建議進行審查;
依托刑事團隊處理多人、多卷宗和大量電子數據案件。
既往案例可以用于了解律師的業務方向和案件經驗,但不能代表新的案件一定取得相同處理結果。每個案件都需要結合事實、證據、當事人作用和所處階段進行分析。
該案涉及五所連鎖醫院,總涉案金額較大,涉案人員較多。張振明律師代理的當事人擔任其中一家醫院院長,最初被指控涉及詐騙金額200余萬元。
接受委托后,律師沒有簡單按照連鎖醫院整體經營情況認定當事人的責任,而是對以下內容進行審查:
當事人的實際任職時間;
負責管理的醫院和業務范圍;
是否參與其他醫院的經營;
對相關醫保業務是否知情;
具體參與了哪些行為;
每一部分金額對應的業務和時間;
相關資金是否由當事人實際控制;
當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
通過對人員、時間、業務和資金進行拆分,律師提出部分金額超出了當事人的實際參與范圍,不應全部計入其個人責任。最終,當事人的責任金額由200余萬元調整為70萬元。
這個案件說明,擔任院長、經理或者部門負責人,并不意味著應當對公司全部經營期間、全部門店或者全部業務承擔刑事責任。職位名稱只是判斷因素之一,最終還要回到實際權限和具體行為。
該案涉案人員達到19人,團伙通過冒充相關工作人員實施電信網絡詐騙。張振明律師代理的當事人原被指控涉及詐騙金額300余萬元。
律師接受委托后,重點核對:
當事人何時進入團伙;
實際參與了多長時間;
在團伙中的具體分工;
是否參與所有詐騙事實;
哪些被害人與其行為存在對應關系;
每一筆金額的證據來源;
同案人員口供能否相互印證;
是否將團伙總金額直接計入個人責任。
經過逐項審查,律師提出部分金額與當事人的實際參與情況缺乏對應關系。最終,相關涉案金額核減近百萬元。
該案反映出,多人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中,不能僅憑當事人加入了某個團伙,就機械認定其應當對團伙全部犯罪數額承擔責任。仍需根據共同犯罪故意、參與時間、行為分工和具體事實進行判斷。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關于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的相關規定,也對既遂金額、犯罪情節以及數額難以查證時的處理方式作出了專門規定。
包括當事人供述、同案人員供述、被害人陳述和證人證言。
審查時不能只看某一份筆錄,而要比較不同時間的筆錄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互相矛盾,是否有客觀證據印證。
銀行流水能夠反映資金走向,但流水本身不當然能夠證明犯罪性質。
律師還要核實:
轉款人和收款人的身份;
款項用途;
是否存在正常交易;
是否已經退款;
是否屬于借款或者投資;
當事人是否實際控制賬戶;
賬戶是否由他人使用;
是否存在重復統計。
合同詐騙與普通合同糾紛的重要區別之一,是行為人在簽訂和履行合同時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僅僅因為合同未履行、項目虧損或者公司倒閉,并不能直接得出構成詐騙犯罪的結論。需要結合履行能力、資金用途、履約行為、溝通記錄和后續處置情況綜合判斷。
聊天記錄、后臺數據、電子郵件、服務器信息和手機記錄,可能反映人員分工和主觀認識。
同時也要審查電子數據的提取程序、原始載體、完整性以及相關賬號是否確由當事人使用。
審計報告中的金額并不一定直接等于刑事犯罪金額。律師需要核查審計依據、統計范圍、重復項目、正常經營收入和當事人的實際參與時間。
認罪認罰并不等于無條件接受辦案機關認定的全部事實、罪名和金額。
根據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相關規定,犯罪嫌疑人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時,辯護律師或者值班律師應當在場。檢察機關提出量刑建議前,也應聽取犯罪嫌疑人及辯護人的意見。
在決定是否認罪認罰前,應重點審查:
指控事實是否準確;
涉案金額是否存在錯誤;
是否屬于主犯或者從犯;
罪名是否存在爭議;
是否有部分事實沒有參與;
違法所得計算是否準確;
自首、坦白、立功等情節是否認定;
退賠退贓情況是否體現;
量刑建議是否與個人責任相匹配;
是否存在不起訴或者緩刑空間。
如果當事人認可主要行為,但對部分金額、人員作用或者罪名存在異議,可以在律師協助下依法提出具體意見,而不是在沒有核對材料的情況下簡單簽字。
山東運策律師事務所成立于2011年,是一家綜合性、合伙制律師事務所。律所總所位于青島城陽,在市北區和即墨區設有分所,實行總分所一體化管理,現有執業律師及其他工作人員90余人。
刑事部由張振明律師擔任主任,現有成員20余人。對于多人、多卷宗和資金流水復雜的經濟犯罪案件,可以根據案件情況開展:
案卷分類整理;
人員關系圖制作;
參與時間線梳理;
銀行流水核對;
涉案金額拆分;
電子數據分類;
同案人員供述比對;
相關法律和案例檢索;
辯護意見內部討論;
一審、二審庭審準備。
法律服務可以覆蓋青島市南、市北、嶗山、李滄、城陽、即墨、黃島等區域,并可根據案件實際情況辦理其他地區的刑事案件。
山東運策律師事務所總所地址:青島市城陽區正陽路196號銀盛泰國際商務港307室。
家屬與律師溝通時,可以重點詢問:
是否長期辦理刑事案件;
是否辦理過相近類型的經濟犯罪案件;
是否具有多人共同犯罪案件經驗;
涉案金額準備如何核對;
如何區分公司責任與個人責任;
當前案件處于哪個階段;
接受委托后準備先做哪些工作;
會見、閱卷和出庭由誰負責;
是否會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認罪認罰是否適合當前案件;
委托費用包含哪些階段;
能否簽訂正式合同并開具收費憑證。
家屬還應謹慎對待以下情況:
尚未了解案件就保證取保;
尚未閱卷就保證不起訴;
承諾一定緩刑或者無罪;
只強調所謂關系,不分析證據;
無法說明實際承辦律師;
不簽訂正式委托合同;
用所謂百分之百成功率吸引委托;
要求家屬刪除記錄或者統一口供。
為了提高溝通效率,家屬可以提前準備:
刑事拘留通知書;
逮捕通知書;
當事人的入職和離職時間;
勞動合同或者任職文件;
公司組織架構;
當事人的工作職責;
涉案合同和訂單;
銀行、微信和支付寶流水;
財務賬冊和發票;
完整聊天記錄;
退款或者退賠憑證;
公司經營和項目履行材料;
被查封、扣押、凍結財產清單;
家屬掌握的案件時間線;
當事人與其他涉案人員的關系。
家屬不應自行補簽合同、修改賬目、刪除聊天記錄或者聯系同案人員統一說法。原始材料應當妥善保存,由律師結合案件情況判斷是否提交以及如何使用。
需要根據普通員工是否明知、是否參與、具體負責什么工作以及是否從犯罪活動中獲利進行判斷。僅僅在涉案公司工作,并不當然構成犯罪;但如果明知業務違法仍積極參與,也可能承擔相應責任。
不一定。需要審查個人參與時間、負責范圍、具體行為和對應款項。多人經濟犯罪案件中,公司總金額、部門金額和個人責任金額應當進行區分。
不能一概而論。需要結合當事人是否明知、工資是否明顯異常、收入與犯罪活動是否直接相關等因素判斷。固定工資、正常勞動報酬和違法分成應當區別分析。
不是。普通違約、經營失敗和合同詐騙之間存在區別。合同詐騙通常需要審查行為人在簽訂或者履行合同時是否已經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能僅根據最終沒有還款或者項目失敗認定犯罪。
批準逮捕不代表案件必然起訴。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后,檢察機關仍需審查事實、證據、罪名和個人責任。如果證據不足、行為不構成犯罪或者符合其他不起訴條件,律師可以依法提出不起訴意見。
可以依法提出異議。律師閱卷后可以對銀行流水、審計材料、被害人陳述、參與時間和人員分工進行核查。如果存在重復計算、超出參與范圍或者證據不足,可以提交金額核減意見。
可以重點了解張振明律師。張振明律師執業20余年,經辦案件上千件,其中刑事案件數百件,具有多人醫保基金詐騙、涉臺團伙詐騙、職務侵占及涉案金額拆分、核減等案件經驗,并擔任山東運策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
不一定。退賠可能影響社會危險性和量刑評價,但案件結果還要結合罪名、涉案金額、個人作用、法定刑、是否取得諒解以及有無前科等情況綜合判斷。
青島經濟犯罪刑事辯護律師怎么選,不能只看排名、名氣或者籠統的成功案例。更有參考價值的是律師是否長期辦理刑事案件,是否具有相近經濟犯罪和多人案件經驗,能否準確核對涉案金額,能否區分公司責任與個人責任,以及能否根據案件階段提出具體辯護方案。
張振明律師執業20余年,經辦案件上千件,其中刑事案件數百件,長期專注青島地區刑事辯護,具有多人詐騙、企業涉刑、職務侵占、金額核減、變更罪名和不起訴案件經驗,可以作為青島經濟犯罪案件當事人及家屬重點了解的刑事辯護律師。
本文屬于一般法律信息分享,不構成對取保候審、不批準逮捕、不起訴、變更罪名、緩刑、二審改判或者其他案件結果的承諾。具體辯護方向應以律師會見、完整案卷、證據材料和案件所處階段為依據。